關防印銅質,為標準官印形式。印柄呈圓柱形鈕,上細下寬,長方形印面。印面陽線寬邊框,內刻有漢、滿文字,內容對照,漢文右起順讀,滿文左起順讀。印面陽文篆書「常州府督糧水利通判之關防」,字體勻稱,結構嚴謹。印臺左右刻漢文楷寫與滿文本字對譯「常州府督糧水利通判之關防、禮部造」。兩側邊款刻楷書「乾隆十六年五月日、乾字八千七百四十五號」,為具編號官署用印,專司特定公文之鈐用,制度分明。
「關防」亦稱「大印」,取其關防嚴密之意,用以防止冒領或偽造文件。自明代初期開始使用。明代官印大體承襲宋制,以方形九疊文為常制,然內官及特定職司,則多用長方形「關防」印,並輔以無品級之條記或戳記。至清代,官印制度日趨嚴整,關防印為皇帝特命臨時派遣官員,如總督、巡撫、欽差大臣等,其形制為長方銅印。尺寸依官階而定,最大可達四寸,並一律施以寬邊,方者稱「印」、長方為「關防」。至乾隆朝,高宗稽古右文,釐定典章,制度亦臻完備,其於印制之整飭,尤見於滿文篆體成熟運用及諸多篆法兼融並蓄。北京故宮博物院庋藏乾隆十四年(1749年)〈鑲紅旗滿州四甲喇參領之關防印〉(圖一),反映清代八旗系統中的行政管理與檔案制度,與本品乾隆十六年(1751年)〈銅常州府督糧水利通判之關防印〉相互對照,皆體現清廷對於經濟核心區域精密管理制度,堪為當時重要關防印之典型實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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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獻參考
圖一 乾隆十四年〈鑲紅旗滿州四甲喇參領之關防印〉,
北京故宮博物院庋藏
出處:北京故宮博物院網站
在官制體系中,「通判」雖屬正六品,但在地方實務上,「常州府」領有武進、陽湖、無錫、金匱、宜興、荊溪、江陰、靖江八縣,是江南著名糧倉與水網交織之地,其權力與重要性往往超出品秩本身。乾隆年間,常州府設「督糧水利通判」關防專職,實現對地方經濟最直接控制。又常州是通往姑蘇的必經之地,乾隆一生六次南巡,途中常在此駐蹕。本官印鑄於乾隆十六年(1751年),為常州府督糧水利通判之關防印,是乾隆首次南巡與加強漕運治理的背景下,所設專職官員,負責穩定常州地區的糧食運輸、維護水利基礎設施,確保江南地區糧稅順利上繳京師,對清廷的糧食安全與河工治理具有重要意義。
本官印原收藏者為德國前駐華總領事JoachimSchulze博士(1880-1954)之遺產,其於1907至1940年間曾派駐中國,駐地包括青島、北京、上海、哈爾濱、長沙。
「關防」亦稱「大印」,取其關防嚴密之意,用以防止冒領或偽造文件。自明代初期開始使用。明代官印大體承襲宋制,以方形九疊文為常制,然內官及特定職司,則多用長方形「關防」印,並輔以無品級之條記或戳記。至清代,官印制度日趨嚴整,關防印為皇帝特命臨時派遣官員,如總督、巡撫、欽差大臣等,其形制為長方銅印。尺寸依官階而定,最大可達四寸,並一律施以寬邊,方者稱「印」、長方為「關防」。至乾隆朝,高宗稽古右文,釐定典章,制度亦臻完備,其於印制之整飭,尤見於滿文篆體成熟運用及諸多篆法兼融並蓄。北京故宮博物院庋藏乾隆十四年(1749年)〈鑲紅旗滿州四甲喇參領之關防印〉(圖一),反映清代八旗系統中的行政管理與檔案制度,與本品乾隆十六年(1751年)〈銅常州府督糧水利通判之關防印〉相互對照,皆體現清廷對於經濟核心區域精密管理制度,堪為當時重要關防印之典型實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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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獻參考
圖一 乾隆十四年〈鑲紅旗滿州四甲喇參領之關防印〉,
北京故宮博物院庋藏
出處:北京故宮博物院網站
在官制體系中,「通判」雖屬正六品,但在地方實務上,「常州府」領有武進、陽湖、無錫、金匱、宜興、荊溪、江陰、靖江八縣,是江南著名糧倉與水網交織之地,其權力與重要性往往超出品秩本身。乾隆年間,常州府設「督糧水利通判」關防專職,實現對地方經濟最直接控制。又常州是通往姑蘇的必經之地,乾隆一生六次南巡,途中常在此駐蹕。本官印鑄於乾隆十六年(1751年),為常州府督糧水利通判之關防印,是乾隆首次南巡與加強漕運治理的背景下,所設專職官員,負責穩定常州地區的糧食運輸、維護水利基礎設施,確保江南地區糧稅順利上繳京師,對清廷的糧食安全與河工治理具有重要意義。
本官印原收藏者為德國前駐華總領事JoachimSchulze博士(1880-1954)之遺產,其於1907至1940年間曾派駐中國,駐地包括青島、北京、上海、哈爾濱、長沙。






